法律是“冰冷”的,它不会因为当事人是弱者而大开方便之门;法律精神的执行是有“温度”的,它会根据人民群众的需要而用心用情护航希望。达州市群众接待中心接受一起残障考生的信访求助,依法暖情为其点亮希望之光。
一、基本案由
信访人罗某系达州市渠县土溪镇人,身患脑瘫一级残疾,现就读渠县土溪中学初中三年级。2022年4月19日,罗某在其母亲的陪同下来到达州市群众接待中心接访大厅,向工作人员反映其困难,希望得到帮助,为其延长考试时间。其母亲表示罗某身患语言、肢体、脑瘫等多重残疾,书写速度较正常考生相对缓慢,担忧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作答,多年努力恐付诸东流。工作人员在听完罗某母亲的担忧后,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二、化解过程
立行立办,责任部门迅速行动。市群众接待中心工作人员对罗某及其母亲进行耐心的思想疏导,并立即现场接通了市教育局电话。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通过电话对信访人进行了耐心劝解和政策解读,稳定信访人的情绪,取得信访人信任,并表示将尽最大努力解决其诉求。针对罗某的特殊情况,达州市信访局高度重视,立即出具交办函,向市教育局和渠县人民政府交办了该信访事项。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多名分管领导立即召开会议研讨并做出安排,要求相关科室会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仔细核实考生情况,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置该起信访事项。经过市、县两级信访、教育部门联合调查组到校核实,罗某所述情况基本属实,其身患语言、肢体、脑瘫等多重残疾,但仍然坚持学习,此次信访是为了争取更大的教育公平,希望考取理想的学校继续学习。
特事特办,有法可依温暖民心。面对特殊考生的现实需求和目前我省暂无中考特殊考生相关优待规定的现状,经过认真研究并报请相关领导批准,市教育局决定援引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规定,依法特办此次特殊信访事项,决定在即将到来的中考为罗某单独设置考场,各科目考试时间在规定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满足罗某的诉求。
事心双解,“最多访一次”纾愁颜。听到工作人员反馈的办理结果,多日的期盼成为现实,罗某与母亲满脸的愁色也得以纾解,随后向工作人员送上了诚挚的谢意。达州市群众接待中心牢固树立“倾心为民解难事 、 争做群众贴心人”的工作思想,从人民群众最迫切的利益出发,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紧紧围绕“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在“事要解决”上狠下工夫,大力推动“事心双解”,尽可能让群众“最多访一次”,担当尽责、主动作为,积极联合相关责任单位用心用情为群众解难纾困。目前,中考已经结束,罗某也在单独设置的考场完成了中考答题。
信访问题化解难、阻力大,主要原因是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把自己放在群众“贴心人”的角色上。罗某案件从看似“无解”到群众满意,是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认真履行“为民解难”职责的重要体现,是信访干部切实践行“倾心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